我父亲在自由大路长庆街交汇处,骑残疾人电动
温州洞头律师
2025-05-04
您好,我理解您现在一定很着急。根据您描述的情况,这个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需要结合多个因素来分析。
首先,您父亲驾驶的是残疾人电动三轮车,这类车辆在交通法规中属于非机动车范畴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也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。
从您描述的事发经过来看,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:
1. 您父亲是在黄灯时进入路口,这需要确认当时是否已经越过停止线;
2. 事故发生时信号灯由黄变绿,说明对方车辆可能是绿灯起步;
3. 您父亲行驶到对面车道三分之二处被撞,说明可能是在路口中间发生碰撞。
建议您尽快采取以下措施:
1. 立即报警并调取路口监控录像,这是认定责任的关键证据;
2. 保存好医院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;
3. 如果对方车辆有行车记录仪,也要争取获取相关视频。
从现有信息看,事故责任可能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来认定。您父亲可能存在抢黄灯的行为,而对方车辆可能存在观察不周的情况。建议您先配合交警调查,等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再考虑后续赔偿事宜。
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,可以随时联系我。希望您父亲早日康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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